兴业聚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聚宝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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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聚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第1号)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21年3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00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21年9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
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
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
风险点,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
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
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
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
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
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
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
另有说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月9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
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8
六、基金的募集 .............................................................................................................................. 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3
九、基金的投资 .............................................................................................................................. 46
十、基金的业绩 ............................................................................................................................ 62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2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8
十七、侧袋机制 .............................................................................................................................. 85
十八、风险揭示 .............................................................................................................................. 8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3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3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34
一、绪言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26日证监许可[2021]1008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基金合同于2021年9月28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兴业聚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业聚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兴业聚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兴业聚兴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兴业聚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业聚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业聚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针对本基金各类份额,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销售服务费:指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
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7、A类基金份额:指在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C类基金份额:指在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0、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3、14层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青岛市中心医院急诊现状 山东青岛中心医院门诊停诊通知
青岛市中心医院官网,青岛市中心医院领导班子,青岛市中心医院院长,青岛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电话青岛市中心医院两院区发布劳动节假期就诊须知,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半岛都市报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半岛全媒体记者 齐娟
4月28日,青岛市中心医院两院区2022年“五一劳动节”门急诊安排“出炉”!2022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30日(周六)至5月4日(周三)。为方便患者就医,医院劳动节放假期间门急诊安排如下:
中心院区
门诊科室
假期期间各门诊正常开诊,出诊医生请通过慧医APP查看,预约请通过慧医APP、“青岛市中心医院”公众号或拨打客服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手机】】。
医技科室
1.病理科4月30日正常开诊,其余时间正常值班;
2.放射物理科4月30日上午、5月2日-5月4日正常放疗,其余时间休诊;
3.神经电生理室假期期间上午正常开诊,下午听班;
4.PET-CT5月3日正常开诊,其余时间接受电话(【【手机】】)预约;
5.高压氧科5月2日-5月4日上午治疗,其余时间听班;
6.核医学影像科5月4日正常开诊,其余时间接受电话(【【手机】】)预约;
7.其余科室假期期间正常开诊。
其他科室
健康管理中心4月30日上午和5月4日上午健康体检,其余时间休息;职业体检假期休息。
北部院区
门诊科室
胸科门诊、急诊科、发热门诊:正常开诊;
综合外科、综合内科、中医科门诊:假期休诊;
医技科室
检验科、影像中心X线、CT:正常开诊;
彩超室:5月2日、4日正常开诊,其余时间休诊。
心电图、肺功能室:假期休诊。
半岛全媒体记者 滕镜淑 齐娟 王爱科
春去秋往万事胜意,山高水长终有回甘!春节假期来临,岛城的各大医院全力保障为市民健康安全护航。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2022年春节假期为1月20日至1月27日。为方便广大市民朋友就医,节日期间,各大医院门急诊24小时接诊,微信订阅号可以挂号、电话均可正常咨询,确保市民安全就医。
青岛妇女儿童医院春节期间门诊安排
青岛妇女儿童医院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日―1月27日)门急诊正常开放。其中:
辽阳西路总院区
辽阳西路总院区所有门急诊科室均正常开诊。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青岛妇女儿童医院城阳院区)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青岛妇女儿童医院城阳院区)所有门急诊科室均正常开诊。
南院区
海泊路院区所有门诊正常开诊。铁山路院区心理科、康复科门诊1月27日(初六)正常开诊。
专家出诊时间可能根据实际安排有所调整,请提前通过医院各预约途径查询门诊排班并预约挂号,就诊时请遵守医院相关就诊规定。
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3年春节假期门急诊工作安排
急诊、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24小时开诊;
全天开诊科室:心内科、心外科、内科、外科(其中,普通外科:1月22日、25日、27日;泌尿外科:1月21日、24日;骨科:1月23日、26日)、神经科、口腔科、便民门诊(北楼三楼神经科诊室);
妇科:1月21、25、26、27日均上午;
中医理疗科:1月25-27日均上午;
眼耳鼻喉科:1月21日上午,25日上午,26-27日全天;
放射科CT、DR、急诊检验24小时开机;
超声科:门诊心脏、腹部超声检查8:00-16:00;急诊心脏超声检查24小时;
核酸检测正常开放,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2023年春节假期门急诊工作安排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全力保障广大市民就诊需求,市第六人民医院在春节期间实行无节假日门诊,除夕至正月初六医院正常开诊。全体医护人员坚守岗位,为您提供安全、高效和便捷的就诊服务。
门诊接诊时间及咨询电话:
接诊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白天(8:00-17:00): 0532-【【手机】】
夜间(17:00-次日8:00): 0532-【【手机】】
急诊接诊时间及咨询电话:
24小时接诊
咨询电话:0532-【【手机】】
发热门诊接诊时间及咨询电话:
24小时接诊
咨询电话:0532-【【手机】】
温馨提示:
1、医院全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携带就诊者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所留信息真实有效。
2、来院就诊者请全程佩戴口罩,候诊时与他人保持一米间距,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尽量减少交谈,就诊结束尽快离院。
3、医院全面实行非急诊预约挂号,为节省您的等候时间,来院就诊前请提前预约。专家应诊信息请您关注医院官方微信相关预约挂号信息。
预约方式:
方式一:关注“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医疗服务”→“预约挂号报告查询”。
方式二:关注 “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医疗服务”→“预约挂号”→“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
方式三:拨打电话0532-【【手机】】进行预约(时间8:00-17:00)。
海慈医疗集团“无假日门诊”守护健康
春节假期期间,海慈医疗集团各院区正常应诊,门诊、急诊、住院、手术等医疗服务有序开展,全力保障市民健康!
门诊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急诊、发热门诊24小时应诊。
温馨提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来院就诊时请做好个人防护。
预约方式
全面实行非急诊全预约诊疗,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预约:
1.网络预约:请关注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就诊服务”,选择“集团本部预约挂号”或“西院区预约挂号”,您可提前7天预约专家。
2. 电话预约:本部院区预约咨询电话:【【手机】】或【【手机】】,南院区住院预约咨询电话:【【手机】】或【【手机】】,西院区预约咨询电话:【【手机】】。预约咨询时间8:00―17:00。
3. 自助机预约:在自助机上使用医保卡、区域诊疗卡或电子健康码(儿童无证办卡需绑定监护人身份),即可完成预约挂号、当日挂号、预约取号及充值缴费等功能。
4. 官网预约:患者可登录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微信】】.cn/),或西院区(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网址】】)点击“预约挂号”链接进行预约。
5. 非急危重症人群,可登录青岛市互联网医院小程序选择“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进行线上咨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核酸检测
愿检尽检核酸检测24小时服务,有关核酸检验报告线上查询问题,可拨打健康青岛客服电话【【手机】】或0571-【【手机】】。
青岛市中心医疗集团2023年春节假期就诊需知
中心院区
春节假期各门诊正常开诊,具体出诊医生请查看慧医APP各科室排班情况。可通过关注“青岛市中心医院”公众号、慧医APP或拨打客服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手机】】进行预约。
放射科、检验科、腹部超声科、心脏超声科、心功能检查科、内镜中心、输血科、放射物理科正常工作;
分子影像科MRI(核磁共振)正常开诊,PET/CT 1月25日开诊,其余时间接受电话(【【手机】】)预约;
高压氧科节假日期间听班;
核医学影像科节假日期间接受电话(【【手机】】)预约;
病理科1月21日正常开诊,其余时间安排值班;
神经电生理室1月23日上午、1月25日上午、1月27日上午开诊;
PICC门诊1月23日上午、1月26日上午正常开诊;
幽门螺旋杆菌检测室1月25日上午、1月26日上午正常开诊,其余时间停诊;
健康管理中心1月25日上午、1月26日上午、1月27日上午开诊,职业体检节假日期间停诊;
便民门诊,1月21日―23日停诊,其余时间正常开诊
北部院区
胸科门诊、急诊科、发热门诊:正常开诊;
综合外科、综合内科、中医科门诊:假期休诊。
检验科,影像中心X线、CT:正常工作;
影像中心彩超室:1月23日上午、1月26日上午开诊,其余时间休息。
心电图、肺功能室:假期休息。
青大附院2023年春节假期门急诊工作安排
一、门诊工作安排
1.青大附院市南院区(市南区江苏路16号)
门诊时间:7:30-12:00,13:30-17:00
2.青大附院崂山院区(崂山区海尔路59号)
门诊时间:7:30-12:00,13:30-17:00
3.青大附院西海岸院区(西海岸五台山路1677号)
门诊时间:8:00-12:00,13:00-17:00
4.青大附院平度院区(平度市上海路369号)
门诊时间:8:00-12:00,13:00-17:00
5、青大附院市北院区(市北区嘉兴路7号)
肿瘤内科、全科医学科门诊时间:1月23日(初二)8:00-11:30
门诊注射室开诊时间:1月23日-25日(初二至初四)8:00-11:30
护理专家门诊时间:1月25日(初四)下午13:30-17:00
6.生殖医学中心(市南区宁夏路218号)
1月21日(除夕)、1月23日(初二)、1月25日(初四)上午7:30-12:00门诊开诊。
7.各院区方便门诊
方便门诊(含互联网方便门诊)于1月26日初五开诊。
8.1月26日、1月27日(初五、初六)正常上班
二、急诊门诊、发热门诊工作安排
市南院区、崂山院区、西海岸院区、平度院区成人急诊、儿科急诊、发热门诊全天24小时接诊,各院区急诊、发热门诊咨询电话如下:
1.市南院区
成人急诊咨询电话:【【手机】】
儿科急诊咨询电话:【【手机】】
发热门诊咨询电话:82911204
2.崂山院区
成人急诊咨询电话:【【手机】】
儿科急诊咨询电话:【【手机】】
发热门诊咨询电话:【【手机】】、82915357
3.西海岸院区
成人急诊咨询电话:【【手机】】
儿科急诊咨询电话:【【手机】】
成人发热门诊咨询电话:【【手机】】
儿童发热门诊咨询电话:【【手机】】
4.平度院区
成人急诊咨询电话:【【手机】】、【【手机】】
儿科急诊咨询电话:【【手机】】
发热门诊咨询电话:【【手机】】
温馨提示
为缩短患者在院等待时间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我院实行非急诊精准预约诊疗服务,请您合理安排预约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或就诊卡准时就诊,须全程正确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预约:
① 0532-96166客服电话
② “青大附院”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生活号
③ 院内自助机或医生诊间预约
④ 特殊时期,青大附院为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本着减少就诊环节,提高就诊效率的原则,在预约挂号公众号(下图二维码)上推出智慧型自助检查检验开单功能(CT平扫、腹部超声、化验)。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2023年春节假期门急诊工作安排
各位市民朋友:
2023年春节假期期间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门诊正常开诊,具体出诊排班情况,请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齐鲁医院青岛院区”或“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院区”)、网站、登录齐鲁掌医青岛APP或拨打24小时健康咨询电话0532-96599详询。
1、门诊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急诊、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
3、便民门诊1月21日、1月22日、1月23日停诊,其他时间正常接诊。
重要提醒:
为缩短患者就医等待时间,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我院实行普通门诊精准预约诊疗服务,请您务必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合理安排就诊时间,按预约时段错峰就诊。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春节门诊安排
普通门诊正常运行
开诊时间:上午 08:00---12:00,下午 13:30---17:00
急诊科、儿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口腔科和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
相关医技部门同步开放,各种辅助检查正常开展。
医院挂号实行非急诊全预约,分时段诊疗,请大家减少聚集,提前做好就诊安排。
预约挂号可以通过“健康青岛”、“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自助机、电话等方式。进入院区请全程佩戴口罩,有序候诊。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29号
咨询电话
24小时服务咨询
4006619966
预约挂号电话
【【手机】】(8:00-17:00 )
青岛市市立医院春节假期各院区接诊安排
急诊、发热门诊24小时应诊
◆ 本部、东院、皮肤病防治院:门诊正常应诊
◆ 西院区(青岛市老年病医院):内科综合门诊、外科门诊、中医科门诊、口腔科、眼科门诊正常应诊
接诊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日间)
0532-82716767(本部院区、皮肤病防治院)
0532-82716868(东院区)
18553220120(西院区)
急危重症救护体系 为生命保驾护航
胸痛中心
青岛市市立医院是“国家级胸痛中心”单位,为急性胸痛患者打造了院内外无缝衔接的救心高速路,每年救治大量急性心梗等胸痛患者。
卒中中心
青岛市市立医院是国家级卒中中心、青岛市脑卒中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神经内科是山东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作为青岛市“溶栓地图管理医院”牵头联合发布了“青岛市脑卒中急救地图”为卒中患者在“黄金窗口”内救治大脑提供了最佳救治路径。
创伤救治中心
青岛市市立医院是青岛市创伤中心联盟主任单位,医院屋面停机坪可起降13吨救援直升机,具备全天候、24小时海陆空立体救援能力。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青岛市市立医院是“青岛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青岛市高危妊娠诊治特色专科”单位,产科是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承担着青岛及周边地区危重产妇的救治,产科疑难重症的诊断和治疗居青岛市首位。
来源:【首都儿科研究所】
根据政府安排,“春节”放假七日(2023年1月21日-1月27日),节日期间我院线下门诊工作安排如下:
一、急诊
(一)内科急诊、外科急诊,24小时。
(二)骨科急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急诊、眼科急诊,8:00-22:00。
(三)口腔科急诊,8:00-16:30。
二、感染科,门诊时间:8:00-22:00。
三、内科综合门诊
除夕门诊时间:8:00-11:30 13:00-16:30;
初一至初六门诊时间:8:00-11:30 13:00-16:30 17:00-21:30。
四、临床科室安排白班门诊(除夕、初二、初四、初六),门诊时间:8:00-11:30 13:00-16:30。
五、刘晓雁工作室,1月21日全天、23日全天、25日上午、27日上午,门诊时间:8:00-11:30 13:00-16:30。
六、1月28日,按周四班表出诊;1月29日,按周五班表出诊。
七、以实际挂号信息为准。
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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