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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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上市公司公告(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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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源东谷:收国内某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的开发定点通知书

  长源东谷(603950)3月13日晚间公告,收到目前国内某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的《开发定点通知书》,选择公司作为其“连接器壳体”零件供应商,具体型号产品的供应时间、价格以及数量均以双方签订的供应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

  长源东谷收到国内某知名新能源车企开发定点通知书

  长源东谷发布公告,公司近期收到目前国内某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基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该客户”)的《开发定点通知书》,选择公司作为其“连接器壳体”零件供应商,具体型号产品的供应时间、价格以及数量均以双方签订的供应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该通知书为开发定点通知书,非正式订单或销售合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实质性销售订单顺利转化,预计未来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该车企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的引领者,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积累、领先的市场份额,处于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领导地位,是中国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之一。

  公司于2022年11月通过新能源混动车型的发动机缸体、缸盖定点进入该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后,再次获得新产品的项目定点,体现了该客户对公司的产品交付、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研发、成本控制等能力的认可。本次新产品的定点,将公司的业务从新能源混动车型发动机零部件领域,拓展到了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三电系统)领域,将有利于公司的“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双轨运行”战略的落实,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核心领域的市场拓展,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奥精医疗股东嘉兴华控累计减持0.93%股份 减持时间届满

  奥精医疗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华控”)出具的《关于减持奥精医疗股票的结果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10日,嘉兴华控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124.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乾景园林:全资子公司拟与公司大股东同比例增资国晟高瓴

  乾景园林(603778)3月13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拟与公司大股东国晟能源同比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合计增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乾景睿科持股比例仍为51%,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乾景园林拟携大股东国晟能源向国晟高瓴同比例增资合计2000万元

  乾景园林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乾景睿科”)拟与公司大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晟能源”)同比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晟高瓴”)进行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国晟高瓴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乾景睿科持股比例仍为51%。

  东来技术累计回购2.06%股份 耗资3486.72万元

  东来技术公告,截至2023年3月10日收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44元/股,最低价为12.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86.7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海建工下属联合体2.65亿元竞得嘉定区菊园新区地块

  上海建工(600170)发布公告,2023年3月13日,公司下属上海长荧、嘉兴建翊组建联合体,参加了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活动,竞得嘉定区菊园新区JDC1-0403单元30A-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上海长荧与嘉兴建翊在联合体的投资比例分别为99%、1%。

  该地块使用权成交总价为2.65亿元,地块位于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东至柳菊路,南至沪宜公路,西至基地边界,北至竹笛路。土地面积21,224.30平方米,计容面积53,060.75平方米,用途为租赁住房。

  隆基绿能:拟77.77亿元投建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隆基绿能(601012)公告,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77.77亿元。

  隆基绿能: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隆基绿能3月13日晚间公告,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77.77亿元,本项目将导入公司研发的高效N型TOPCon电池技术,量产电池转换效率将达25%以上。此外,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将设立全资子公司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作为西咸新区年产100GW单晶切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

  隆基绿能: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隆基绿能3月13日晚间公告,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77.77亿元,本项目将导入公司研发的高效N型TOPCon电池技术,量产电池转换效率将达25%以上。此外,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将设立全资子公司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作为西咸新区年产100GW单晶切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

  隆基绿能:拟77.77亿元投建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隆基绿能公告,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77.77亿元。

  华体科技实控人之一王绍蓉完成减持 共减持1%股份

  华体科技(603679)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绍蓉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王绍蓉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1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总金额为1931.55万元。

  隆基绿能拟77.77亿元投建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隆基绿能发布公告,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2日、2022年8月14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和《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就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46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为推进上述30GW高效单晶电池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该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乐叶”)的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光伏”)。该项目预计总投资77.77亿元,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79.9亿元,年均净利润29.22亿元。

  公告称,本项目将导入公司研发的高效N型TOPCon电池技术,量产电池转换效率将达25%以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实现产品多元化,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效电池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项目投资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隆基绿能拟77.77亿元投建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隆基绿能发布公告,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2日、2022年8月14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和《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就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46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为推进上述30GW高效单晶电池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该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乐叶”)的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光伏”)。该项目预计总投资77.77亿元,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79.9亿元,年均净利润29.22亿元。

  公告称,本项目将导入公司研发的高效N型TOPCon电池技术,量产电池转换效率将达25%以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实现产品多元化,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效电池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项目投资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中文传媒拟3000万元参投致远前沿产业5号基金 间接投资仕净科技

  中文传媒(600373)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蓝海国投)拟认购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致远资本)发起的致远前沿产业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前沿产业5号基金),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蓝海国投作为投资者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

  据悉,该基金投资于仕净科技(301030)定向增发股票,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理财产品。

  广州酒家:1-2月净利润5947.58万元,同比增长33.8%

  广州酒家(603043)公告,2023年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3亿元,同比增长1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7.58万元,同比增长33.8%。主要原因是餐饮和旅游市场持续恢复,推动餐饮春节旺季迅速回暖,餐饮经营业绩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餐饮春节旺季回暖 广州酒家前两个月净利同比增33.8%至5947.58万元

  广州酒家公告,2023年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3亿元,同比增长1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7.58万元,同比增长33.8%。主要原因是餐饮和旅游市场持续恢复,推动餐饮春节旺季迅速回暖,餐饮经营业绩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隆基绿能拟设立子公司实施年产100GW单晶切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

  隆基绿能发布公告,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7日在西安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投资建设年产100GW单晶切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为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将设立全资子公司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运营主体开展项目建设与运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

  公告称,本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作为西咸新区年产100GW单晶切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本项目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

  光伏巨头隆基绿能又有大动作!拟77.77亿元投建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3月13日,隆基绿能发布公告称,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约77.77亿元。

  据公告介绍,上述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将导入其研发的高效N型TOPCon电池技术,量产电池转换效率将达25%以上”,隆基绿能表示,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实现产品多元化,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效电池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不过隆基绿能也坦言,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的风险。

  光伏巨头隆基绿能又有大动作!拟77.77亿元投建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3月13日,隆基绿能发布公告称,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约77.77亿元。

  据公告介绍,上述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将导入其研发的高效N型TOPCon电池技术,量产电池转换效率将达25%以上”,隆基绿能表示,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实现产品多元化,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效电池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不过隆基绿能也坦言,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的风险。

  欧派家居实控人姚良松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欧22转债”比例超10%

  欧派家居(603833)公告,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欧22转债”252.46万张,占发行总量的12.62%。本次减持后,姚良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欧22转债”1243.05万张,占发行总量的62.15%。

  天下秀:厦门赛富及嘉兴腾元累计减持1.73%股份 减持期满

  天下秀(600556)发布公告,自2022年9月14日至2023年3月13日期间,厦门赛富和嘉兴腾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119.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届满。

  宁科生物:控股股东拟终止股份转让事项

  宁科生物(600165)3月13日晚间公告,此前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与金投新材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3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中能的通知,其与金投新材签订了《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寿光市金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景旺电子控股股东之一智创投资质押7500万股

  景旺电子(【【手机】】)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的通知,智创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本次质押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85%。

  隆基绿能:拟77.77亿元投建年产30吉瓦高效单晶电池

  3月13日,隆基绿能发布公告称,企业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吉瓦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77.77亿元。

  据悉,该项目投资预算中,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77771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15277 万元,流动资金 62438 万元。

  隆基绿能:拟77.77亿元投建年产30吉瓦高效单晶电池

  3月13日,隆基绿能发布公告称,企业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吉瓦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77.77亿元。

  据悉,该项目投资预算中,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77771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15277 万元,流动资金 62438 万元。

  科林电气:充电桩产品相关的收入在公司总体收入中占比较低

  科林电气(【【手机】】)发布公告,该公司于近日通过现场及网络会议的交流方式接待了机构投资者调研,其中,对于问题“公司新能源板块中充电桩的发展状况如何?”,上市公司方面回复称:

  “公司可提供充电桩及充电站相关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和运维服务。充电桩产品相关的收入在公司总体收入中占比较低,公司充电桩产品以直流桩为主,相关的充电模块为公司自行研发。伴随着2022年国内电动汽车销售数量突破680万辆,车桩比的比例约为2.7:1。伴随着新能源车辆的持续增加,充电桩行业将保证稳定增长。”

  贵航股份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拟10派1.1元

  贵航股份(600523)于3月14日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40431.1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47.42万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6.22%,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据贵航股份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21.53亿元,同比下降10.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3亿元,同比下降19.7%;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30元,去年同期为0.38元。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主要产品有电动刮水器和玻璃升降器、汽车密封条、电子电器开关、车锁总体及门手把、热交换器等。

  (数据来源:同花顺(300033)iFinD)

  宁科生物控股股东与金投新材签订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宁科生物公告,先前公告披露,2022年9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能")的通知,获悉其与寿光市金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投新材”)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2023年3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中能的通知,获悉其与金投新材签订了《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寿光市金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由于双方对股份转让协议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中能,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虞建明。

  德业股份收到上交所定增审核问询函

  德业股份(605117)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9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隆基绿能:子公司拟新设项目公司 负责单晶切片及单晶电池项目建设与运营

  中国财富通3月13日-隆基绿能公告称,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7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投资建设年产100GW单晶切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达成合作意向。为推进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将设立全资子公司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运营主体开展项目建设与运营。本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作为西咸新区年产100GW单晶切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本项目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

  广州酒家:今年前两月营收提升12.1%至6.43亿元

  3月13日下午,广州酒家发布2023年1至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披露经公司初步核算,2023年1至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3亿元,同比增长1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7.58万元,同比增长33.8%。

  吉比特董事高岩累计减持3.48万股 减持时间届满

  吉比特(603444)发布公告,2023年3月12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高岩出具的《关于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高岩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共减持公司股份3.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84%。

  中国交建:近期中标金额合计约为199.21亿元

  中国交建(601800)公告,近期附属子公司中标平陆运河的跨河桥梁、航运枢纽工程、船闸、航道等重要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为199.21亿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91%。

  广汇能源:首期“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工程”机械竣工

  广汇能源(600256)公告,公司“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项目”之首期“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工程”已顺利完成机械竣工,整体即将进入开车、试运行阶段。

  特变电工:前2月净利润同比增长73%左右

  特变电工(【【手机】】)公告,经初步核算,1至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6.32亿元左右,同比增长38.79%左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6亿元左右,同比增长73.22%左右。

  福莱蒽特股东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减持1%股份

  福莱蒽特(605566)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东晖《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13日,上述减持计划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133.34万股,减持比例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苏州高新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苏州高新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

  泰坦科技股东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减持1%股份

  泰坦科技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获悉其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1月17日,及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4.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42%。

  苏州高新: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苏州高新公告,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

  威派格股东王狮盈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过半 已减持505万股

  威派格(603956)公告,公司股东王狮盈科及其一致行动人盈科盛达、盈科盛隆、盈科盛通减持时间过半,合计已减持505万股。

  华友钴业: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华友钴业(603799)3月13日晚间公告,控股子公司江苏华友能源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中源协和子公司VUM02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取得受理通知书

  中源协和(600645)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中源药业有限公司于3月13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签发的关于VUM02注射液新增两个适应症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号为CXSL【【QQ微信】】和CXSL【【QQ微信】】。

  VUM02注射液(人脐带源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冷冻保存型干细胞制剂,是由健康新生儿脐带组织经体外分离、筛选、扩增后制备的人脐带源间充质干细胞(UC-MSC)悬液,临床拟用于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患者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截至公告日,全球尚未有用于治疗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同类细胞药物上市,研发进展最快的同类药物处于临床试验阶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项目的累计研发投入为289.35万元,对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项目的累计研发投入为280.35万元。

  莫高股份(600543):拟不低于2115.45万元出售所属分公司饮马麦芽厂的部分固定资产

  莫高股份3月13日晚间公告,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所属分公司饮马麦芽厂的部分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2115.45万元。若上述资产按评估值完成出售,预计

315案例辽宁 沈阳市315打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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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媒体滚动

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始终将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根本点和落脚点,紧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聚焦商标侵权、消费欺诈、特种设备、违规收费、违法广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综合施策、“铁拳”出击,2022年以来依法查处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铁案,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震慑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年共查办案件9920件,移送司法机关58件,真正做到了“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升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现公布典型案例以告诫各类市场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生产经营,不得侵害消费者权益:

1.沈河区某鞋类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案

2022年10月28日,沈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中国鞋城某鞋类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库房正在销售没有购货凭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彪马、耐克品牌鞋,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正在经销的涉嫌假冒的彪马牌鞋122双,耐克牌鞋232双,经商标持有人鉴定证明为商标侵权商品。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2年12月16日,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彪马、耐克品牌鞋354双,并处罚款8860元的行政处罚。

2.大东区某劳保用品批发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案

2021年7月28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向大东区市场监管局移送某劳保用品批发商行涉嫌销售侵犯3M公司(3M COMPANY)“3M”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案件线索。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6月购进不带阀“3M”口罩2750个、带阀“3M”口罩1000个,两种口罩全部售出,经营额共计1980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合法来源凭证,上述商品经“3M公司”授权的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为侵权商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12月29日,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3.铁西区某汽车配件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案

2022年8月2日,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沈阳市某汽车配件商行销售侵犯“HONDA”(本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从广州购进“HONDA”(本田)字样刹车片200片、火花塞120支、机油滤芯50个,不能提供上述配件的合法来源凭证,上述商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假冒“HONDA”(本田)注册商标产品。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2年11月29日,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95000元的行政处罚。

4.浑南区某香烟经销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案

2021年11月24日,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某香烟经销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在售白酒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剑南春”白酒7瓶、“舍得”白酒7瓶、“国窖1573”白酒2瓶。该批白酒分别经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侵权产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2年1月13日,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没收销毁当事人上述侵权白酒,并处罚款7650元的行政处罚。

5.于洪区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行为案

2021年9月15日,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政府制定价格收取停车服务费行为。经查,当事人从2019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3日,在于洪区太湖街珍珠巷4号停车场收取的停车服务费7:00-19:00(日间)按每小时2元,没有按政府制定的(日间)每半小时1元、(夜间:19:00-7:00)每次4元的标准收取,期间共收取停车费16721元,非法所得6424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2022年1月12日,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424元,并处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6.新民市某医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案

2022年9月27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新民市某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加价率销售中成药、超标准收费的行为。经查,该医院于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在医疗收费过程中存在重复收费、超加价率销售中成药、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行为,合计违规收费15195.8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2022年10月28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5195.80元,并处罚款15195.80元的行政处罚。

7.新民市某加油站加油机计量作弊案

2022年8月9日,新民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加油机数据存在异常。经查,该加油站从私人手中购买并更换了该加油站1、3号加油机主板,人为控制加油机加油量,存在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2022年9月14日新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加油机主板2块、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952元的行政处罚。

8.皇姑区某中医保健养生馆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案

2021年11月1日,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投诉,反映辖区内某中医保健养生馆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经查,2021年11月,当事人为了吸引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悬挂了含有“非遗打火酒三伏温骨排湿寒全年疾病丢”“预防疾病健康生活祛除病痛焕然重生”“温骨疗法打火酒疗法技艺源于1000年前的古中医”等无法验证出处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的宣传板。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2年2月7日,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600元的行政处罚。

9.沈河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审核内容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案

2022年11月2日,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辖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在微信小程序平台上的宣传活动中使用了“患者手术前后对比照片”。经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利用患者手术做广告代言人、利用患者术前、术后效果对比做推荐和证明进行广告宣传”的医疗广告,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七条的规定,2023年1月12日,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10.大东区某药房未凭处方出售处方药行为案

2022年2月16日,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东区某药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顾客购买处方药时,在不提供购药处方的情况下,该药房未履行审核义务,随意出售处方药品“血塞通软胶囊”,属于未凭有效处方出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2月16日,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1.沈阳某副食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2年10月26日,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副食商店销售过期食品,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7月6日购进6盒牛肉丸大宽粉火锅(自热火锅),外包装标示生产日期2022年3月18日,保质期到2022年10月18日,在保质期内以每盒10元价格销售5盒。现场发现1盒牛肉丸大宽粉火锅(自热火锅)超出保质期后仍在架销售,执法人员当场对超过保质期的牛肉丸大宽粉火锅(自热火锅)进行了扣押。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2022年12月20日,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2.沈阳某餐饮服务店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2022年11月10日,经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抽检,沈阳某餐饮服务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微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因电路维修后,忘记再次接通消毒柜电源,造成当天使用的餐具没有达到消毒时间,导致抽检不合格,构成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2023年 1月 19日,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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